西峰区人民政府

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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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202000000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2-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西峰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0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民政局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西峰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渠道全文公开。全年累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0条,通过政务新媒体西峰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5条,发布宣传政策短视频19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34-8214751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专人,强化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策公开制度、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办事结果公开制度、信息更新维护制度、信息月报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我单位先后制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创新宣传机制和手段,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透明。在西峰民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同时联系西峰融媒拓宽公开渠道,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辐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差距,主要是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不到位,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2024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区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密切关注社会公众期盼,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手段,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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